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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修订的相关审定办法,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辽宁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申报要求如下:
一、推荐单位择优推荐
1、纸质推荐文件和附表:
1)文件原件一份。附优质结构、质量管理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汇总表;
2)工程名称必须与审批材料一致,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人员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2、电子版推荐文件和附表:
1)电子版文件用光盘或U盘保存;
2)各类推荐汇总表均采用word格式保存。
3、推荐材料和申报材料:
1)按分类推荐顺序排列装入文件盒,文件盒标识清晰;
2)申报表首页的“推荐序号”,推荐单位可手填;
3)“证、书、表、文件”等必须用原件扫描。文字内容、签字、印章等清晰完整、容易辨识;
4)纸质申报表有关单位评价意见栏必须签署意见和日期,不得空白。封面各单位名称处均加盖公章,公章不得扫描和重叠。
二、申报材料总体要求
1、申报表:
1)纸质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
2)申报省优质结构群体或住宅小区(组团)工程所含每项单位工程分别填报一份申报表。
2、电子文件:
1)申报表采用word格式,不得扫描。均保存在光盘或U盘上;
2)按申报类别分别建立电子文件夹;
3)群体或住宅小区(组团)工程建立总电子文件夹,所含每项单位工程建立子文件夹;
4)电子文件必须按规定格式保存,不得压缩。电子文件夹应编制名称并统一序号。
三、申报优质结构工程
1、主要材料:
仅提供电子版,必须用原件扫描。
1)市、地区、省管县或本行业优质结构奖证书、公布文件或获奖证明;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工程承包合同的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4)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参建各方应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相关人员签字并盖章,签署验收意见和时间;
5)检测单位出具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报告。静、动载检测有结论意见且必须合格。按检测报告发出日期核定主体结构完工时间,应在申报当年6月30日前;
6)工程创优计划书的审批页,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三方加盖公章。
2、工程照片:
1)房建工程反映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施工概貌的jpg格式电子照片15张,应为500万像素以上,不得扫描;
2)主要包含:回填以前的基础(地基)工程全貌;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50%时的工作面全貌;装修前的结构工程梁、柱、墙,预留、暗装线盒及工序节点等。群体和住宅小区工程应有申报区域全貌的平面布置图或鸟瞰图;
3) 其他类型工程相关要件和照片参照提供。
四、申报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1、主要材料:
仅提供电子版,必须用原件扫描。
1)核定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近三年工程质量奖证书;
3)近三年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证书;
4)参加质量管理活动诊断知识培训证书。
2、企业风采展示
1)企业办公楼正立面电子照片1张;
2)企业负责人工作照片1张;
3)企业文化展示照片1-3张;
4)照片应为jpg格式,500万像素以上。
3、企业自荐材料:
1)精述企业资质范围、等级、规模、年生产能力、人员设备;
2)质量方针、目标,质量等管理体系认证、运行情况;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情况和取得成果,参加质量管理活动诊断知识培训取得证书人数;
3)近三年企业在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取得的荣誉;研发企业级、省级、国家级工法情况;
4)列入省、全国新技术应用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情况;
5)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特色和实施效果及竣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6)接待质量投诉、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及评价等情况;
7)重要参考材料,word格式,1000字左右。
五、申报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
1、主要材料:
仅提供电子版,必须用原件扫描。
1)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者);岗位资格证书及有效年检内页(检查员);
2)近三年企业荣获的工程质量奖证书(工作者);近三年本人参与工程质量奖证书(检查员);
3)近三年发表刊物的封面、准印号页、目录和正文首页或科技质量管理成果证书。
2、申报人风采展示:
1)近期工作电子照片1张;
2)特长展示照片1-3张;
3)照片应为jpg格式,500万像素以上。
3、申报人自荐材料:
1)工作简历、主要工作和工程业绩;
2)各类注册、资格证书,科技类成果,各类荣誉等;
3)参考材料,word格式,500字左右。
六、补充要求和说明
1、不列入省世纪杯参选范围的工程:
1)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质量隐患;
2)使用了国家或省厅禁用、限用材料及产品。违反了建设程序、现行设计或施工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规定;
3)施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接受过行政处罚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使用后发现质量缺陷、隐患或发生质量问题投诉。
2、2015年修订审定办法中群体工程定义:
1)一个建设项目包含的全部单位工程,视为一项群体工程;
2)两个以上(含)相邻房屋建筑工程,周边由道路、围墙等将其他建筑物分隔开,视为一项群体工程;
3)两个以上(含)塔楼,下部裙房或基础相连(基础为同一类型,中间可设有变形缝)的房屋建筑工程,视为一项群体工程。
3、尚未开展本市优质结构评选:
1)推荐单位可向本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由本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专家,联合组建专家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核验,再由推荐单位出据核验结果的证明性文件;
2)推荐单位可向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申请,由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组建专家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核验,再由推荐单位出据核验结果的证明性文件。
4、遵循协会章程开展有关活动:
1)依据协会章程,有关活动应在会员中开展,且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如有遗漏,请及时补交会费,以免影响参与活动;
2)拟参与协会活动的非会员,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及时办理好入会手续。
附表:
2、参选辽宁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参建各方单位名称和人员信息明细汇总表;.docx
6、推荐辽宁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汇总表;.docx
7、辽宁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质量检查员申报表;.docx
9、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非会员单位填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