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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建设街4-2
电话:0411-82471081
邮箱:ban602@163.com
传真:0411-82471589
网址:www.dljzhyx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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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建局、审批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审批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5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辽政发〔2022〕19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电子证照的时间和范围
自即日起,各地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启用全国统一电子证照。
原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的应换发电子证照,并按新编号规则重新编号,原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换证后转为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证)。2023 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全量换发电子证照。
二、电子证照样式
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0317-2022)(附件 1)、《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C0304-2022)(附件 2)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附件 3)要求,新版电子证照采用OFD格式文件为载体,加盖“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签章,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证照赋码,形成全国统一证照版式。
三、电子证照获取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可通过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照。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https://www.lnzwfw.gov.cn/ 。
2.点击“统一证照服务”栏目。
3.在“提供部门”栏目下选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按“照面编号、持证者名称、持证者证件号码”等方式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
四、电子证照查验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照面信息公开查询及二维码扫码验证服务。
五、电子证照应用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企业资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日常安全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当查验并认可。
六、工作要求
1.加快完成电子证照换发工作。各地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完善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宣传力度,指导做好当地企业或个人获取新版证照和查验方式,确保在年底前过渡期内电子证照换发工作平稳有序,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办理相关业务暂按原申报途径和方式办理。
2.加强电子证照监管。各地要规范电子证照运行管理,严查弄虚作假和无证上岗,对证照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持证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网上信息及时更新,不得错报、迟报、漏报。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证照的,电子证照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0317-2022)
2.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C0304-2022)
3.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
4.各地办理电子证照联系电话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5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附件1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0317-2022)
附件2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C0304-2022)
附件3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